1.12 淫不破义
“方寸匕”,乃时下量取药末及药汤的器具。其状如刀匕,大小为一寸正方,故名(一方寸匕,约等于2.74毫升,可盛金石药末约2g,草木药末约1g)。 琉璃器皿,乃新出之物。礼法皆未设限。蓟王用于日常家用,无可指摘。 皇后玉手盛来,刘备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见陪坐在旁的众妃,皆伏地不起。皇后姿容甚盛,笑容未减。刘备心中微叹,唯有探身相接。且唯有与皇后四目相对,断不敢分心斜视。 半匕(匙)温汤入腹。刘备正欲仰卧,不料何后故技重施,含药入口,再吐出半匕。 此次还微微前倾,伸展玉臂,送药到刘备唇边。 刘备垂目饮下。 云鬓花颜,活色生香。 如此连饮三(半)匕,刘备忍不住叹道:“皇后本不必如此。那晚,独上霞楼,臣已遍观春色。茵草萋萋,蔼蔼芳菲;含苞待放,娇艳欲滴。臣,见微知萌,记忆犹新。” 一席话,听得何后面红耳赤,浑身犹如火烧。不由得口舌生津,香汗微渍。床榻之间,咫尺之遥,俊男艳妇,一时暗香浮动。 “既如此,蓟王又因何不肯近身?”何后言辞露骨,媚态横生。 蓟王答曰:“少时母亲谆谆教诲:不下倍上,臣不杀君,贱不逾贵,少不凌长,远不间亲,新不间旧,小不加大……” “淫不破义。”何后脱口而出。 “凡此八者,礼之经也。”刘备言尽于此。 “蓟王一世人杰。天下有此等人物,真乃炎汉之福佑也。”何后心悦诚服。这便尽收媚态,用心侍奉蓟王服药。 须臾,又听蓟王言道:“皇后,无需次次尝药。” “礼不可废。”皇后口出金句。 “如此,便是将药渍饮下,臣亦只喝了半碗。” “蓟王龙骧麟振,雄姿外露。半碗亦足够。”皇后美眸微横,匆匆一瞥,柔声答曰。 “请皇后披氅。”刘备顾不得遮掩。 “无妨。一畦春光尽入眼,何必披装徒遮拦。”皇后出口成章:“蓟王心无杂念,又何必多此一举。来,喝药。” 待半碗汤药入腹。皇后微舔红唇,满脸潮红,意犹未尽。 须臾,这才披上狐嗉大氅,慵懒起身:“不用送了,皆跪着吧。” 何氏闻言,不禁委屈泪流。 “恭送皇后。”刘备仰天叹息。 “王上既无法‘折腰’,亦无需勉强下地。”音犹在耳,芳踪难觅。 呸,妖妇。 窦氏在心头暗啐一口。 皇后果然有毒。 幕府中庭,一层大堂。 郭常侍“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却在心底默默计时。一炷香不到,皇后已下楼。见妆容无改,大氅不乱。郭常侍这便暗出一口浊气,急忙起身相迎。 陛下对皇后,外松内紧。 皇后看似进退随心,实则处处受限。己以度人。陛下又岂能容许皇后暗行不端,私通藩王。且长秋宫处处暗藏眼线。甚至华云号行宫之内,亦潜伏有陛下细作。皇后日常一言一行,皆记录在案。实时禀报陛下。此次出宫,亦不例外。 本只是去探望大将军何进,奈何皇后临时起意,又折来蓟王幕府。如此明目张胆,众目睽睽。回宫后,陛下势必要细细询问。郭胜虽是皇后心腹,却也不敢有丝毫隐瞒。 且内宮传闻,陛下曾命宫妇在皇后身上,暗点“守宫砂”。 后世《博物志》有载:如用朱砂喂养壁虎,壁虎全身会变赤。吃满七斤朱砂后,将壁虎千捣万杵,用以点染女子肢体,色终身不消。唯有房事后,色才消褪,是以称其为“守宫砂”。 所谓:“点女人肢体(并非只是处女),终本不灭,有房事则灭,故号守宫”。至于药方,是否如《博物志》所载,不得而知。然,传闻此方乃前汉时,东方朔献与武帝。故今汉深宫,亦藏有此方。 有何氏王妃在侧,且不到一炷香时间,如何能苟且。连梳妆的时间都不够啊。再说。以蓟王之强横,用时倍显不足也! “下臣等,恭送皇后。”贾诩领一众府臣,起身相送。 “诸君留步。”何后志得意满,从容而去。 待驶出殖货里,入上东门御道。车舆内,何后渐渐收拢笑意。面沉如水,不喜不悲。 陛下曾言。汉宫之内,如何能容下二皇商,贱买贵卖。换言之,何后出身市井商贾,尤善利益交换。比陛下亦不逞多让。所谓货比三家。 为防万一,何后需做万全准备。 何后心中最可信赖之人,唯大将军何进一人。然何进出身屠户,虽有袁绍等一众属臣鼎力相助。奈何受自身所限,未必能成大业。正如此时纳妾,智者不为也。即便大将军集九州之力,力压蓟王,辅佐侄儿登临帝位。却未必能再胜深宫内宦。若真如前大将军窦武,诛宦不成,身死族灭。那时,为保独子皇位。何后势必要引蓟王入朝,总摄朝政。再清君侧,诛尽大宦官。 于是两头下注,自是必然。亦是上上之选。 蓟王当面,何必谈钱。至于地位,蓟王也早已位极人臣。于是,美色便成了何后最后的手段。且屡试不爽。 蓟王越恪守臣节,何后便越发肆无忌惮。只因何后心如明镜。蓟王无论如何,也不会越雷池一步。破了她身上的守宫之迹。 既如此,还有何所患。正反美人计,但用无妨。 寝室内,见三妃暗自垂泪。刘备一声叹息。翻身下榻,将何氏拦腰抱起。 “夫君……”四目相对,何氏珠泪滚滚。她如何能想到,与自己相伴长大的长姐,竟如此恬不知耻。 “无妨。”刘备柔声安慰:“夫君终归未曾让她占着便宜。” 何氏泪流更急。 无需多言。这便将怀中玉人,横陈榻上…… 司隶校尉府。 河南尹何苗、司隶校尉袁绍、洛阳令司马芳,三人正襟危坐,三府会审。 事实上。内官大案,本轮不到河南尹何苗,与洛阳令司马芳。 按我朝惯例。凡遇大案,应由掌天下刑狱之廷尉,掌纠弹百官之御史中丞,及掌监察京师七郡之司隶校尉,“三法司”共同审理。称“三司会审”。 三司会审,自汉而始。 只因王美人,乃是永安宫赴宴后,毒发。永安宫独立于南北二宫之外,属离宫别苑。再加皇后亲下诏令,命河南尹主持会审。故何苗无奈,唯有硬着头皮,迎难而上。拉来审案颇有建树的洛阳令司马芳,并司隶校尉袁绍,协审此案。 须臾,便有洛阳县属吏,飞奔来报:“报,射罔之毒,出处已寻!” “毒藏何处?”何苗拍案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