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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二章 妖

    “我让游牧之给我介绍的是北方秦氏,他告诉我南方也有一位姓秦的人物,他比起自己的爹丝毫不差……原来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被人盯着并不是个好玩儿的事情,特别是这个年轻人如婴儿深邃而纯净的眼神,竟让见惯了大场面,习惯了大人物的奇女子有一瞬间的不自然,这在多年的职场上可从来没有的事情。

    秦二世纵横江湖数十年,伟岸身姿傲绝天下,谁人不识君!秦三代身为他的子嗣,虽是初出江湖,一张娃娃脸人畜无害,但那双独特的眼,绝非寻常人所有,沈墨君像是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一双绝美的眸子中散发着晶莹的亮光。

    “我以为游牧之所景仰的女人是长了三头六臂又是如二郎神君有一双看尽人间韶华的天眼……却也是个平庸女子”。秦三代不动声色的予以回击。一个如勾魂摄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人心的妖精,一位单细胞,近乎与偏执的微生物,初次的试探交锋是以平分秋色。

    武则天之所以能够称帝,似乎来源于她的手腕,可不可或缺的是她倾城倾国的柳姿,否则又如何能在后宫佳丽三千人于一身的两代帝王中如鱼得水?女人的美貌从来都是她们最好的武器,进可攻城略地,退可明哲保身。男人以征服天下为豪,女人以征服男人赢得天下。

    由古至今,貂蝉、褒姒、西施、大小乔、到如今报纸上报道的某处级、副厅级年轻干部,在洪流中以容为器,肆意于整个天下。

    武则天是为将手腕与美貌结合的最完美奇女子,沈墨君不读唐诗与宋词,在国外留学时,却对过往的千年历史了然于心。她曾幻想着,心中的至尊宝脚踏七彩祥云出现在紫霞仙子的身边,哪有少男少女不思情、不怀春,在日渐横流的物欲中,在各色各样的男人,看她的目光,不择手段的使用权势,沈墨君欲攀登那高处不胜寒的巅峰,将那些自以为是的臭男人通通踩于脚下。

    “有人叫过我狐狸精,有人称我为她的在世女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究竟是妖还是神……原来我也不过是个凡人,而且是个小女子”。沈墨君被人称之为平庸的女子非但没有恼怒,反而掩嘴咯咯而笑,在眼神的最深处倏地闪过了几分暗淡,或许连她自己都不曾察觉。世间虚伪的人太多了,让她沈墨君一度曾怀疑是否妲己在世,只为来魅惑众生。

    “你不是想去北方秦氏吗?或许我可以帮点小忙”。与其让她在这祸害自己的员工,不如让她去祸害秦二世,以家中老爷子的智慧,以暴君几十年的江湖经历,就算沈墨君真是妲己在世,也逃不过姜子牙的封神榜。

    游牧之一个英雄式的人物,却是彻彻底底的倒在了沈墨君的脚下,秦三代惋惜加悲痛,有些事情他又无能为力,曙光近乎有一大半的功劳在于游牧之的付出,从情感上说,他们是共患难的兄弟;从理智上看,曙光集团还等着他继续开拓。一个有家室的男人碰上了一个没家室的女人,这本没什么,但当燃起了星星之火……秦三代不想看到一个英雄人物最后以悲剧收场。

    “我突然又不想去北方了,听说那边的气温还没有回升,我这个人有点怕冷,南方多好,风和日丽,晴空万里。董事长,请问小女子可以上班了吗”?沈墨君早过了那种小女人的儿女情长,生活相当于一场游戏,我为棋子,天地为局,势要胜天半子。

    秦三代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他偏执的个性,让沈墨君向来骄傲的心生出了猫捉耗子的心思,如果他知道一定不会使这个下马威,当一个女人有了好胜之心,说什么都迟了。

    他是有资格决定沈墨君的去留,如果有一个台阶,他一定毫不犹豫的将人请离,可无缘无故的放纵,断送的将是游牧之的心。将之视为兄长的秦三代不可能做出出格的事情。

    “秦董事长,您不会拒绝一个走投无路的小女子投诚吧!我可听游总说过,你是位大善之人”。沈墨君步步紧逼,不是非要留在曙光的理由,而是她想要的东西,既然要了,没人可以拒绝。

    “按正规手续办理,然后到我这里报道……对了,以后别有事没事的去麻烦游总,集团刚成立不久,他的事情很多,而且,他一直是个顾家的男人,没有多余的精力应付不必要的麻烦”。这是个提醒,也是个警告,游牧之是有家室的男人,过多的掺和,等于玩火。

    “秦董这是吃醋呢,还是警告。您放心,我以后就是你的人了,不会对别的男人朝三暮四”。小女子伶牙俐齿,如四两拨千斤,轻飘飘的卸了秦三代施展的万钧之力。话音落下,心花怒放而笑,扭身离去。

    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妖精,秦三代揉了揉太阳穴,默然不语。沈墨君的到来,他预感到刚平静的曙光,恐怕又将是漩涡迭起,在风尖浪口上跳舞。

    如他所预料的,仅仅三天,曙光的每个角落,几乎都是有关于沈墨君的传言,女人的窃窃私语大多来源于妒忌,男人的议论,谁不想和那美得不可方物的女子来一场风花雪月的邂逅。

    有些人一早就注定了要站在舞台中央,等待着众人的摇旗呐喊。沈墨君这位职务不高的秘书,一笑一蹙眉,在曙光中独树一帜,人气排行榜极具蹿升,比起低调的秦三代似乎更多了几分威望。自愿拜倒在其石榴裙下的何胜凡己。

    秦三代埋头静思,一瞬间又闻到了那股清香,好似置身荷叶田田的池塘,凉风吹送过来的荷香,清新、不腻不浓,却又能久久回味。不用抬头已知来人,也只有这位不太称职的秘书,从来不喜欢敲门。

    “你找我”?沈墨君上了岗位,穿着方面倾向于职业化,高挑身材在职业装下身材傲绝古今,如果生在乱世,他可于蔡文姬、李清照等齐名。

    “准备一下,和我去趟上海”。因为沈墨君的插足,秦三代将预留的行程放缓了节奏,正如他所想的那样,一块璞玉尚且被有心人惦记,又何况进过了修饰的精雕,玉璧无罪,怀壁其罪,和氏理智的将价值连城的和氏璧送给了楚王,秦唐先小人的将这烫手山芋转手,适合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才是物尽其用,他自认为道行浅薄,长三角的张爷是个人物。

    里面多少有他的私心在,游牧之其一,有这倾国倾城的妖姬在,老游的大部分心思挂念,张爷要人,顺理成章;其二,是张鹏飞其人,秦三代和他的交集不多,尽管张爷当年跟着秦二世叱咤风云时,经常登门,时不时的对年幼的秦唐关怀,买的小玩意儿价值不菲,年纪尚幼的秦三代或许是一种本能上的排斥,那阴鸷的双眼至今难忘,所以,他总是想方设法的躲避,凡是张爷来访,他要么躲在小书房避之不及,即使避之不及,也会如小鹿乱撞,招呼都不打一声,匆匆逃窜。

    慢慢长大,张鹏飞南下,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每逢过年过节这位在南方日趋占据着越来越重要位置的枭雄人物也会登门,只不过来的次数越来越少,秦三代倒没有了以前的仓皇,但也顶多点点头笑笑。老爷子曾和秦二世的一次酒后交谈,让添茶倒酒的秦唐听得清楚,老爷子那时应该是有了计较,让这位顶着唐字辈的第三代接手老秦氏,并没有太多避讳的东西。

    秦氏经过几十年艰苦创立、发展,在北方乃至全国都可称得上鼎鼎有名,可家族企业面临最大的一个问题在于它的管理混乱,共创业虽然清贫,那时没有太多心思,正如古人所言:饱暖思淫~欲,很多人开始蠢蠢欲动,老爷子迷信,像他这种年纪的人多少有点那方面的心思,要不然当初秦唐就不是秦唐了,他一眼点出张鹏飞这个人,印堂突出能看到后脑,是天生反骨的标志,当初急于开拓南方市场的暴君显然没放在心上,认为自己在驭人、看人方面颇有建树,然而时间是最好的证明,张鹏飞成了爷字辈虽然如之前的谦逊,但里面有多少敷衍的成分恐怕只有秦二世清楚,那位北方的巨枭也豁达,凭本事赚来的机遇是能力的一种体现,他从没想过收回。如古代的君王,当有人功高盖主,要么选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要么收回兵符将人秘密处决,其中或许面临着拥兵自众的情景,以暴君的心性,他应该不能容忍别人的背叛,可他却云淡风轻。

    张鹏飞就算成了爷,心里多少对暴君存在畏惧心里,明面上的谦恭礼数,或许是大家相安无事的原因,就像这次,暴君开口,张爷不惜得罪了珠三角赫赫有名的群星集团,即便知道是个漩涡,张鹏飞依然一脚踏了下去,没有半分犹豫。

    在没十足的把握前,在他的认知中,就算得罪了全世界,但绝不能引来暴君一怒,那样的后果他张鹏飞不一定抗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