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抗战之血肉丛林在线阅读 - 第三十二章 火力配置

第三十二章 火力配置

    实际上这个时候,就算因为史迪威特别重视,所以装备最好的新三十八师,也只能做到给每个十二人制的步兵班,装备一到两支汤姆逊冲锋枪。

    故此给整连士兵全部装备汤姆逊冲锋枪,这样奢侈的事情,驻印军根本做不到。

    另外汤姆逊冲锋枪虽然火力很猛不假,但是这家伙毕竟只是冲锋枪,不是后世使用的突击步枪,使用的是11.43毫米口径的手枪子弹。

    这种子弹虽然威力大,停止作用非常好,一枪便基本上可以彻底瓦解一个人的抵抗能力,可是它毕竟只是手枪子弹,存在初速度,射程近,穿透力差的缺点。

    汤姆逊冲锋枪虽然纸面上说有效射程二百米,但是实际上在五十米以外,射击精度就开始大幅度降低,想要精确命中二百米之外的目标,除非射手是像方汉民这样的高手高手高高手,才有一定的可能性。

    否则的话,士兵们连有效命中一百米外的人体大小的目标都十分困难,往往最有效的交火距离,都是在五十米距离左右。

    所以一个连的士兵,都拎着这种家伙,在丛林中跟鬼子干仗,一旦鬼子在一百米之外,这些士兵手里的汤姆逊就成了摆设,到时候就等着挨宰了。

    再说了,汤姆逊冲锋枪子弹穿透力很差,丛林之中可供隐蔽的树木非常多,有时候鬼子只要侧身躲到胳膊粗细的树后,就算是射手能打中树干,也无法杀伤躲在树后的日军。

    故此二战刚开始的时候,在太平洋战场上和鬼子在丛林中交手的美军,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所以汤姆逊冲锋枪并不特别受美军的待见,相反美军更喜欢用bar在丛林中对付日本兵。

    bar火力强(相对步枪)威力大(相对冲锋枪),射击距离远,而且使用的是7.62毫米口径的全威力步枪弹,故此穿透力很强,普通子弹都可以轻松穿透大腿粗细的树干,一旦日军躲在树后,只要对着大树一通扫射,树后的鬼子照样会被打成筛子。

    故此一些资料上记载说驻印军给整连士兵装备汤姆逊冲锋枪,根本就是胡说八道,任何有点军事常识的人,都不会做出这样的蠢事。

    真正想要士兵们拥有强大的战斗力,就必须给士兵进行合理武器配置,故此方汉民为手下选择武器配置的时候,便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这样的火力配置,才是真正在突击步枪大量装备军队之前,可以发挥出超强战斗力的火力配置,手持不同武器的士兵们,才能远攻近守,做到各种武器射程和威力的无缝对接。

    甚至于他还特意给手下,预留了一些堑壕枪,作为备用武器使用,就是考虑到最大限度的让手下士兵们可以拥有最佳的火力配置。

    而且方汉民还要求,给每个官兵全部配备一支m1911手枪,配备弹夹六个,子弹四十二发,作为他们近身作战的武器,这么一来,所有官兵都远可攻近可守,单兵都拥有很强的战斗力。

    鬼子想要跟他们拼刺刀?嘿嘿!对不起!不跟你们玩儿这种笨办法!老子手里的长短枪,根本就让小鬼子你们近不了身,就把小鬼子打成了马蜂窝了。

    但是他们在部队编制上,却没有设置炊事班,因为他们出任务的时候,每个官兵都需要携带自身所需要的食品,以速食食品为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个人都需要掌握在丛林中就地采集食物的技能,并且学会用有限的工具,为自己或者其他人做饭,来弥补随身携带的食品数量不足。

    而他们不出任务的时候,到什么地方驻训,什么地方的部队负责为他们提供饮食保障供应,故此炊事班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也省去了占用编制。

    部分美国联络官,则直接配备到连排一级,每个作战组也配备一个联络士官,这些联络官方汉民要求,只负责联络工作,不得干涉日常军官指挥工作,必要时候也需要随行投入战斗。

    这一点伍德立即就提出了抗议,说方汉民这样就把他们美国联络官排除在了指挥之外,完全成为了附庸。

    但是伍德的抗议直接被齐学启驳回,理由是这次的毒牙行动,一切以方汉民为核心,有方汉民的指挥就足够了,下面的排和作战组的指挥工作,自然由方汉民的手下军官负责。

    美方联络官就是联络人员,负责控制电台,起到监督作用即可,这一点是目前中国驻印军的惯例,美国联络官不拥有实际指挥权,否则的话会出现多头管理,多头指挥,会造成指挥混乱,甚至导致严重的后果。

    伍德抗议无效,于是便向史迪威告状,但是史迪威回复伍德,告诉他接受齐学启的命令,并且私下里告诉伍德,之所以把他们派到毒牙行动之中,目的不是让他们干涉齐学启和方汉民的指挥工作,而是让他们负责监督,同时趁机多从方汉民哪儿偷师,多学一些方汉民这种特种作战的技能和战术。

    伍德听了史迪威的话之后,只得捏着鼻子认了下来,表示愿意服从齐学启的指挥,不会随意干涉方汉民和齐学启的指挥工作。

    史迪威其实在这件事上,是比较明智的,同时也有他自己的小算盘,毕竟这个计划的提出者是方汉民,而且执行者也是中国官兵,方汉民又是一个个性非常强的家伙,很有自己的主意,容不得别人干涉他的作战决策。

    这一点他已经从埃夫勒和安德森那里了解的很清楚,对方汉民的性格以及做事风格也已经十分了解,通过这两次让方汉民入缅作战,方汉民基本上没有出现过什么决策性的失误,往往都出奇制胜,甚至反其道而行,达到并且超额完成预定的作战目标。

    这让史迪威对方汉民很有信心,另外他手下的这些美国官兵的实际水平,他也并不看好,伍德本来就是中国军队的手下败将,上一次对抗演习被收拾的灰头土脸,颜面大损,险一些被赶回了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