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观众们一听,顿时回想起了苏阳曾经在魔鬼城讲过的有关喝尿的知识。 尿液中的确存在很多有毒物质,对肾脏损害很大。 而且,肾脏在每次浓缩尿液,吸收的水分的时候,下次排尿,就会比以前更黄更浓,含水量更少。 久而久之,当超过三次以后,基本就会达到无尿状态。 但有些人还是不明白,既然苏阳不是喝尿,那为什么要把军用水壶摆出来啊? 不会是要喝泥浆吧? 苏阳嘴角一弯,神秘地笑了笑,“有些人其实已经猜到了,的确是跟泥浆有关。” “事实上,荒漠里的泥浆,大部分都是由黄土组成,我想大家应该知道,泥土的吸水能力,是要远远超过沙子的,所以,别看这些泥浆很粘稠,其实它们包含着大量的水分。” “我只需要将衬衫脱下来,然后把这些泥浆包裹住,并用力挤压,利用衬衫细密的网眼,我就能得到不少水源!” 一边说着,他一边把地上周围的那些泥浆,全部捧在了衬衫中央。 弄完之后,苏阳把四周边角的衣服拉起来,全部收紧,扭成了一个“大包子”形状。 “一手托着底,一手扭挤,就能得到不少水了!” 又补充了一句后,他对准军用水壶口,开始扭动着包裹泥浆的衬衫。 果不其然。 他一扭动的时候,衬衫底部,便有一道水流流了出来。 通过无人机的高清摄像,观众们看到,这股水流并不是特别清澈,仍旧有些灰蒙蒙的。 苏阳一边挤压,一边不断调整着位置,让水流对准水壶的瓶口。 “多热啊,我在撒哈拉玩泥巴~” “真浑浊啊,要是我,死也不喝!” “在沙漠里,有水就不错了,要啥自行车啊!” “要是苏阳用头巾过滤,那就有意思了,一股尿味儿!” 两分钟过去,直到再也挤不出水后,苏阳这才放下衬衫,把水壶拿起来,摇了摇。 “效果不错,你们看,足足有半壶水之多!” “但是,仅仅靠着衬衫过滤,里面还是有大量的尘土,而且,这也不是从泥沙过滤出来的,而是从岩壁过滤,流进泥沙中的,所以,这里面也有可能存在不少细菌!” “在撒哈拉,水源弥足珍贵,任何一处水源,都不能被放弃,柏柏尔人有一种专门对付不干净水源的方法,就是把它们烧开,然后加入薄荷叶。” “因为薄荷有很强的杀菌作用,再配合加热,就能把水变成干净的水源;薄荷我们找不到,但把水加热,还是很有必要的!” 随后,苏阳回到了老贝身边,用打火石,升起了一个小火堆,然后把水壶架在上面,烧了起来。 十多分钟后,他舒舒服服地喝上了热水,虽然有些土味儿,但他还是很满足。 唯一遗憾的是,这附近连一点儿像样的食物都没有发现。 他只能继续饿肚子了。 下午三点左右,苏阳继续赶路。 因为中午没吃东西,他的体力开始渐渐有些吃不消。 虽然他一直都是骑着老贝,自己走路的过程很少。 但其实,从他一进入撒哈拉以来,任务一带来的压力,高强度的持续赶路,反复的缺水,与进食不稳定,都在不断折磨着他的精神与肉体。 五点多的时候,夕阳已经落在了天边,将整片荒漠,染成了一片红色。 苏阳努力摇了摇头,用力地眨了眨眼睛,观察着前方的地形。 观众们看得出来,苏阳已经非常疲惫了。 他叹了口气,“没想到,中部高原比我想象中的,要远很多,到现在,别说绿洲了,我连一片像样的植物群都没有看到,而我现在非常虚弱,这样下去,根本没办法赶路!”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苏阳又死死地闭上了眼睛,然后再度睁开,“人体消耗能量最多的器官,就是脑、心脏、肝脏及肺,其中大脑消耗的能量,更是占据了全部能量的百分之二十!” “一旦我体内的能量供应不上,就会影响脑部思考,尤其是处理三维空间的区域受损后,会让我产生严重的错误方向判断以及扰乱我执行计划的能力,如果继续发展下去,严重了,甚至会产生脑部萎缩!” 观众们一听,这么吓人! 于是,许多人纷纷建议苏阳,不如直接把老贝杀了吧,只要能挺过今晚,明天再走上半天,怎么也到达中部高原了。 而半天的路程,即使不用骆驼驮着,也能轻易完成。 苏阳咧着嘴,回头看了看老贝。 说实话,观众们的建议,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它还是不想伤害老贝,经过短短两天的相处,它也算是帮了自己不少忙。 现在还没被逼到紧要关头,不至于为了这点儿小困难,就对自己曾经的“朋友”出手。 于是,他将老贝栓好后,便开始在附近寻找食物。 说来也怪。 到了植被覆盖率更高的荒地后,这里的生物反而没有之前的半荒漠多。 苏阳找了半天,别说蛇跟蝎子了,连个虫子都没看见。 没办法,他只好准备绕到更远的地方找找看。 别说,皇天不负有心人。 就在他走了500米左右的时候,终于在前方的荒草地上,发现了一头趴在地上的淡黄色生物。 嘿嘿,这不是送上门嘛! 苏阳眯着眼,对着镜头“嘘”了一声,随后慢慢掏出了腰间的捕鲸叉,朝着目标接近过去。 两者相距的距离,大概有50米左右。 就在苏阳接近到不足15米的时候,他终于看清,对方是一头羚羊类生物,而且体型很小,应该是一头幼年羚羊。 这就有些尴尬了。 北非大部分羚羊都是可以捕杀的,但还是有少数的几种,是属于受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以及《华盛顿公约》保护的。 一旦非法猎杀,而且还是在开着直播的状态下,情节更加严重,罪名不亚于杀人行为。 因为这头小羚羊是蜷缩着趴在地上的,头部被身体挡住,他也无法辨认到底是什么品种。 而且,说句实话,苏阳是不太愿意猎杀幼崽,但他现在实在是饿得不行了。 算了,先稳妥一些。 苏阳决定,还是不要先动刀为妙。 而就在他接近到10米范围内时,这头幼小的羚羊仍旧一动不动。 他微微蹙眉,不应该啊。 羚羊是一种非常机敏、灵巧的动物,按道理来说,不应该这么无动于衷啊![.] 下意识地,苏阳就想到了在之前直播中,遇到的那条死蛇。 当时,他也是误以为那是一条蛇,结果接近之后,对方竟然动也不动,结果,竟然是一条已经被其他动物杀掉的死蛇! 有过一次经验,他立刻警惕地看着四周,尤其是注意着灌木丛后面的动静。 毕竟,昨晚斑鬣狗群追逐多加斯羚羊的场面,可还历历在目。 万一这只小羚羊正是它们猎杀的,而它们恰巧又在附近,那岂不是“自投罗网”? 片刻后,附近并没有传来任何的动静。 苏阳眉毛一扬,犹豫了几秒钟,到底出不出手。 算了,先冲过去看看什么情况,如果是保护动物,就放了,如果是普通动物,杀。 如果是死尸,且上面有齿痕,那么就只切一块儿后腿肉,然后迅速离开! 做完了决定后。 他继续朝着目标接近。 观众们看着眼前这幅诡异的场景,也觉得有些哪里不对。 这羚羊动也不动,也不知道起来听听动静,难道昨晚熬夜太困了,睡着了? 而就在这时,苏阳已经接近到了目标五米之内。 这个距离,是他的把握爆发距离,超过八成几率,绝对可以击倒目标! 唰! 下一秒,苏阳后脚一蹬地,突然朝着那只幼年羚羊冲了过去! 五米的距离,对于他来说,就是眨眼及至! 超高的爆发力,以及强大的腿部肌肉,令他只用了0.45秒,就完成了距离冲刺,如同超跑的弹射起步一样,速度极快! 砰! 一声闷响,苏阳正中羚羊幼崽,直接压在了对方身上,并且迅速掐住颈部,进行关节锁,以免对方逃跑。 可当他两手摸到脖子处的时候,却忽然发现,一股鲜红,沾染在了他的左手之上。 血! 死尸? 苏阳面色骤变,这种“送上门的食物”最是危险。 下一刻,他急忙检查伤口,看看是否是斑鬣狗所咬的齿痕。 掰开伤口,看清之后。 眼前的这个伤口形状,却令他完全呆住了! 这时候,无人机也跟着飞了过来。 不少观众看到了羚羊左侧的脖颈处,已经有一大片鲜红,这才明白过来它为什么不动弹,原来已经是一具死尸了。 而因为伤口是在左侧,从苏阳追击的右侧角度看,正好被挡住了,所以没办法发现。 “这荒地上,怎么会有一具保存这么完好的尸体啊,太假了吧?” “666,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捡漏羊?” “会不会是苏阳偷偷找道具组放在这里的。” “想在撒哈拉生存下来,的确太难了,做个弊,也无可厚非,可以原谅。” “呵呵,是是是,羚羊是道具组准备的,就连撒哈拉也是道具组用沙子堆出来的!” “不明白你们这是怎么了,竟然连苏阳的人品都不相信!” …… 霎时间,整个直播间竟然陷入了开播以来,最大的一次争执。 支持苏阳的一方,认为这根本不可能是苏阳作假准备的尸体。 而反对苏阳的一方,或者说,也不是反对,他们同样也很喜欢苏阳,这是眼前这具羚羊尸体,的确有些太不符合常理了。 试问,苏阳以往遇到的羚羊尸体,有哪具不是被啃个稀巴烂。 最完整的一次,就是东非塞伦盖蒂大草原的那头跳羚,可是那也是刚刚被狞猫杀死,紧跟着被两条斑鬣狗给抢了下来,最后又被苏阳抢了下来。 最起码看起来非常合理。 可眼前这头呢? 完好无损,只是颈部出血。 试问,有哪个食肉动物,会在咬死猎物之后,一口不吃? 最终,苏阳开口了。 他一脸严肃地说道:“正如大家所见,这是一头幼年羚羊尸体,而且尸体保存的非常完美,全身上下,只有这颈部这一处伤口。” 一边说着,他一边将羚羊的脖颈转过来,给镜头拍了一下。 观众们看到,那是一个血窟窿。 但凡有点儿智商的人,都知道,这是枪伤! 一下子,那些说苏阳作弊的人,立刻感觉脸颊有些发烫。 毕竟,即使是真作弊,也不会弄得这么假,至少也要用刀捅几下,做成类似于被咬死的伤口,这样才像一点儿。 于是,直播间内,许多观众纷纷给苏阳道了歉。 而苏阳则是趁此机会,走到了附近15米处,捡起了两颗金色的金属。 是弹壳! “这是12号猎枪弹的子弹弹壳,除重型猎枪以外,12号是游猎猎枪中,口径最大,也是威力最大的一种,弹壳采用全铜质,造价不菲,这伙人很专业!” 他捏着这枚弹壳,给观众们分析了几句。 不少人愣了愣,这么牛逼,苏阳光是看子弹,就知道这么多信息,这尼玛比刑警还牛逼啊! 可他们反过来一想,这些本来就是荒野必备的生存知识。 如果让苏阳真的到犯罪现场,去观察罪犯的痕迹,没准儿就不一定比观察野外动物厉害了。 不远处,10米左右,同样还有另外一滩血渍,但是并不见尸体。 苏阳闭着眼睛,慢慢在脑海中重组现场。 “两滩血渍,代表两具尸体,只有两发弹壳,对方的枪法非常之准,而且反应极快。” “他应该是在发现成年羚羊后,一枪将其毙命,幼年羚羊在听到枪声的第一时间,就开始往反方向逃跑,此时他正在换弹;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击杀羚羊幼体,从他不带走尸体就可以看出,幼体对他们一点儿用也没有,但他还是开枪了,是因为乐趣?” “他的手法很熟练,换弹速度极快,几乎换完弹的同时,就进行瞄准开枪,整个过程不超过1秒,所以这只羚羊幼体仅仅跑了5米,就死在了它的母亲旁边!” 在脑中重演完整个过程,就连苏阳也不得不感叹一句:这是个顶尖职业高手! 不少女观众听着苏阳重演“案发现场”的分析,不禁差点儿兴奋得嚎起来,简直超帅! 这一下,观众们总算是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苏阳也点点头,“没错,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击杀这头羚羊的,就是偷猎者。” “我之前对那片平地的车辙印判断错了,这帮人不是恐怖分子,是职业偷猎者,而且是顶尖水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