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言805 苹果末日新书科技之神已上传
(新书已上传,有兴趣的可以收藏一下。这一更是今天第二更,可能还有第三更吧。) 被叶纨缠住的顾骜,不得不在国内多盘桓了一两个月,把美国那边的生意谈判暂时交给小弟马风料理,拖住时间。 历史的车轮很快迈入1992年的11月份。 投票结果毫无悬念的出来了,顾骜并没有改变什么历史,只是当了一把神算,收穫了不少人情和无形的威望。 这些都是可以转化为话语权的。 11月底,“互联网”这个概念虽然还没有正式提出,互联网也未正式诞生,但是前期的利益分配算是初步谈妥了。 顾骜拿到了两台根伺服器的配额,另外摩托罗拉方面也如愿拿到了一台,不过暂时不打算用——按照ipv4的架构,世界上最多可以有13台互联网根伺服器,其中一台主根伺服器和12台副根伺服器,但是一开始的时候并不需要全部架设满。 所以实际情况就是,到1993年,世界上第一波会架设9个根伺服器,顾骜佔了2个,美国人佔了5个,还有布列塔尼亚人和曰本人各佔一个。 还有4个名额只是初步分配了一下,并没有真的第一年就架起来,而摩托罗拉拿到的那个名额,就是4个未来留缺的名额之一。 毕竟1992年只有刚刚试商用的g**无线电话,还没有gprs数据通讯,gprs的测试、试商用,肯定要拖到互联网全面诞生之后才能着手。所以摩托罗拉那个名额也算是佔着位置先不拉。 你都没有互联网,谈什么移动互联网。 (g**标准是指2g的语音通讯网路标准,也包括后来的简讯,这是欧洲方面主推的。美国人反而因为摩托罗拉的铱星计划,所以在2g时代略微点歪了科技树,到3g时代才由新崛起的高通全面找回场子。 而gprs是基于g**的数字通讯部分,传递的是网路数据资讯,g**本身是模拟讯号的。也就是说,后来国内04年以前用的手机那种20kb每秒网速的龟速网路,就是gprs,那个东西开启网页都很慢。) 另一方面,随着1992年即将过去,王安电脑与苹果公司、ibm这三家形成的“全球笔记型电脑产业第一梯队”,也通过初步竞争大致奠定了自己的位置。 王安公司佔据了目前全球63%的笔记型电脑市场份额,苹果公司佔据26%,ibm公司佔据剩余的11%。 这个数据,在三季度的时候,其实还要更美观一些——当时王安的单季度出货量比例佔到了总时长的68%,比年底的时候份额还高出5个百分点,而当时苹果只有22%。所以说,苹果的26%份额,有4个点是四季度的时候反超追上来的。 这里面贡献最大的,就是苹果的强硬正版保护和反破解,导致苹果的第三方开发者软体库逐步壮大,所带来的增幅。 不过既然激进的苦果已经埋下,等到打官司的时候,迟早是要连本带利吐出来的。 12月份时,eff(电子前哨基金会)的人,如顾骜预料的那样。 在一次苹果公司对某些成规模地刷掉苹果作业系统、改用第三方系统的消费者,提出智慧财产权侵权诉讼后。 eff瞬间联合这批消费者,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诉,控告乔布斯侵犯了消费者对自己财产的支配权。 当然了,不要总是用阴谋论的眼光看问题,其实这事儿里面,也不一定有人设计苹果公司,完全有可能是乔布斯自己暴君心态作祟,太过狂妄自大想要立威了。 这个案子,后世看官可能不太明白其中原理,类比一下,就相当于有些iphone消费者买了苹果的货之后,刷机弄掉了原版系统,苹果也就强硬地觉得你破解和刷机是为了用盗版,侵犯了苹果的合作软体友商权益,为了江湖地位和开发者信心,这种苗头必须打压。 而类比到个人电脑时代,这个事情其实还要天经地义一些——很多用过mac笔记型电脑的人应该都直到,在后世大约零几年的时候,国内很多买苹果电脑的消费者,因为不习惯mac-os的界面和操作,所以特地把正版的苹果系统给格式化了,另外装个win-xp或者win-7。 这种事情,其实比把iphone刷机破解还要天经地义,相当于是说我嫌ios不好用,我只买你的硬体,然后你的系统你白送我我都不要用,我宁可装个安卓。 当然智能手机时代这样的事情不多,主要是安卓在资源管理方面比ios确实没什么优势。 可是在个人电脑领域,windows显然比mac-os是有不少优势的,至少用户操作习惯就是一个大优势。 1992年底,windows还没出现,所以即使有人刷机了苹果电脑,也不会去刷windows作业系统,因此他们实际刷的ms-dos6.0。 如果cpu都是基于类x86架构的话,这事儿还真是可以操作的。当然苹果为了防止刷机,在找amd做cpu架构的时候也是有微调的,可架不住某些ms-dos的魔改者也会跟着适配,让自己的魔改版dos系统可以装上苹果的硬体。 这事儿就完全合法了。 刷机这种事情,本来基于物权高于债权的基本原则,你就是只能告卖的,不能告用的。而且即使是告卖的,你也只能告提供“mac-os破解版”的开发者,告不了提供“把mac-0s刷机成dos系统”的开发者。 法理上来说,破解版属于破坏计算机资讯系统罪,而刷一个完全跟你没关係的系统,则是没侵犯到任何人,你管他就是你越权。 人家不想用你的系统,白送都不要,这是天赋的权利,你烂还不许人删? 乔布斯却太杠了,结果一下子踩到了坑里。 历史上么,2010年代那波苹果跟eff基金会的官司,好歹苹果公司在加州地方法院还是赢了一小波的。 一来也是当地法官没把事情拔高到那么高,想得那么深。二来也是加州的经济都是智慧财产权经济,所以加州特别注重智慧财产权保护。 那个案子最后是到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才判苹果彻底败诉的。 然而现在的案情,跟历史上智能手机时代的案情不一样了,所以反诉方的理由变得更充分。 大约拖到1993年2月份,加州地方法院先一审判了一下,直接就把苹果怼回去了,说苹果侵害消费者选择权。 但乔布斯不服,继续上诉,所以这一世轮到了苹果作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这一级的不服上诉方。 天地良心,顾骜丝毫没有干涉美国人的法,其他人也没有,实在是天理昭昭,所以乔布斯再次惨败。 不但维持原判,联邦巡回上诉还额外解释了一下法律适用的原理,澄清“苹果之所以输,不仅仅犯了一审时提到的侵犯消费者选择权。更深层地破坏了美国的立国之本,破坏了资本注意得以存在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的私有财产为神圣不可侵犯,侵犯了物权人对自己财产的绝对支配”。 一位联邦巡回上诉的**在判词中激动地说,“这是试图对拿破仑一世以来,为当时地球上一碧鳞地球人争人格时争取到的神圣权利的践踏,是试图让人类历史的文明程度倒退到1804年以前。” 这个话就很重了。 何况还有跟顾骜关係不错的媒体帮忙造势。 顾骜可是当年cnn的“拉里金现场”节目创发号的时候的元祖级嘉宾了,上过好几次,跟特德.特纳也有哥们儿交情, 通过黑格阁下以及最近的互联网定义博弈、跟“美国线上”的列位董事也是称兄道弟。 乔布斯虽然是搞电脑的,但苹果在浏览器方面如今建树还真不如王安公司,其他对互联网应用的提前渗透,也不如王安公司。 所以顾骜能拉到的媒体,自然都要帮忙宣传了。 这时候,顾骜再恰到好处地站出来,低调地引诱别人“自然而然”发现王安公司的做派有多么的“一贯以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对财产的绝对支配权”为第一宗旨。 就像几年前,他捐了有零有整一千多万美金给国内的环保基金会,却没有第一时间高调宣扬,非要等媒体发现他的捐款额有零有整、觉得好奇,主动上门问,才吐露实情。 这次也是一样。 王安从来不主动宣扬自己的尊重消费者,全靠同行出事儿之后衬托。 加州地方的初审是2月份完结的,联邦巡回上诉的大约是1993年暑期才完结,所以基本上到了这一年九月开学季的时候,苹果公司就遭到了重创,凉了一半多的市场份额——也不是说光靠舆论战和挖黑料就能让苹果倒下,而是此前正常竞争的时候,苹果的份额就只有王安的三分之一左右了。 一个只佔行业两成多规模的行业老二,在出了这么重大的利空后,被行业老大追着打,这本来就应该崩得很快的。 据说1993年3季度的时候,苹果公司在全球个人电脑领域的出货市场佔比,就从四分之一跌回15%~20%之间了。 四季度的时候,更是跌破了15%警戒线。 最终在1994年微软公司的windows圈子友商们杀进笔记本行业前,苹果的份额跌破了10%大关,彻底成为了比ibm都略有不如的“泯然众人”二线小品牌,再也没有资格跟王安公司和wps品牌竞争。 王安电脑在全球笔记本市场的份额,在93年2季度就达到了70%以上,三季度攀升到78%,到1994年初达到了85%,然后才迎来了超级劲敌微软的进攻。